
國務院頒布新中國首個殯葬法規《關于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》,首次以行政法規形式劃分“火葬區”與“土葬改革區”,要求土葬區“深埋不留墳頭”,并嚴控喪葬迷信活動。此舉標志著殯葬管理從倡導步入法治軌道,奠定了行業規范化基礎。
《殯葬管理條例》首次提出“節約殯葬用地、革除喪葬陋俗”的核心方針,明確火葬與土葬雙軌并行策略,并將公墓管理納入法制框架。此后十年,全國公墓數量激增,但“墓地貴過陽宅”等問題也逐漸顯現。
民政部《關于全面推行惠民殯葬政策的指導意見》要求將基本殯葬服務納入政府公共服務,31個省份相繼減免困難群眾遺體接運、火化等費用。北京、浙江等地更將普惠范圍擴大至全體居民,累計減輕民眾負擔超百億元。
九部門聯合發布《關于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的指導意見》,明確海葬、樹葬等生態葬式為改革方向。江西推行“墓園變公園”、浙江溫州生態安葬率超70%、廣東建成56個海葬紀念設施……綠色安葬從理念落地為全民行動。

